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使用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我局(以下称市局机关)使用中介服务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局机关实际,起草本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月11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王宏伟
联系方式:024-44512211
附件: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使用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