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理标志产品 辽砚(报批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根据《本溪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理标志产品 辽砚(报批稿)》本溪市市级地方标准已经制定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对标准报批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张爱军(本溪市南芬区辽砚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24-42333920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根据《本溪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理标志产品 辽砚(报批稿)》本溪市市级地方标准已经制定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对标准报批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张爱军(本溪市南芬区辽砚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24-42333920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