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4-00180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统筹编制和填报2024年度 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6-03 成文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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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编制和填报2024年度 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16:40:45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驻市中省直部门:

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统筹编制和填报2024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辽商改办〔2024〕1号)有关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编制和填报2024年度抽查检查计划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

按照国家要求,统筹编制和填报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已全面实行统一平台(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该项工作已被纳入市委市政府“六个年”的重要内容,我组将按要求定期向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察室汇报进度情况,请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有抽查、检查计划进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通用分类结果直接应用,健全差异化监管措施

做好企业信用风险通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的有机融合,以通用分类结果合理设定抽查检查对象范围,突出对高风险等级企业的监管倾斜。原则上各监管领域在制定例行性日常检查计划时,都要充分考虑和评估企业风险因素,在抽查比例等方面体现不同的监管策略。全年检查对象总量中原则上包含40%的D类企业、30%的C类企业、20%的B类企业、10%的A类企业;较高一级风险类别企业数量无法满足比例要求时,从较低一级风险类别企业中抽取。各部门可根据所管辖企业情况酌情制定比例。

、加强清单管理,及时更新清单

各部门监管事项要实行清单管理,及时准确完整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要点等,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提供查询服务。抽查检查要依据清单启动,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应每年核准更新一次。

三、及时填报

请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在3月31日前完成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年度检查任务计划的填报工作。同时,有关部门不填报年度计划或应制定而未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的,上报书面说明,联合检查的,由牵头部门上报。

各县(区)牵头部门汇总情况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部门无计划情况说明请于3月31日前发送至我组公共邮箱:bxshlwjjg@126.com,我组将情况汇总报至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察室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