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1-0018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努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
(一)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结合,党组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结合,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建设活动,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二)充分利用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在线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平台学习资源,认真研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工作的全过程。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目前我市市级和县(区)级负责实施的改革事项共102项(其中许可改为备案6项,实施告知承诺18项,优化审批服务78项;市级负责实施43项,县(级)负责实施42项,市、县(区)级均可实施17项),均已按照改革要求落地实施;
(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探索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更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给企业及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本溪市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实施办法(试行)》;
(三)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按照审改办工作要求,对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2020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我局1182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核对,对其中901项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我局政务服务事项1126项;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全面建立政府统筹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推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四是组织落实企业通用事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和完善监管信息实现共享。
一是转发了辽宁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持续做好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本商改组发〔2020〕6号),起草了关于做好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有关工作的说明,重新规范了市直各部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账号;二是对全市相关35个政府部门系统管理员分三批进行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为进一步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三是采取函询方式对部门信息归集工作进行确认。确保全市涉企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制定《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及执法办案考核评议办法》,通过量化考核指标,设定评价标准,对市局各业务监管科室及高新区分局,执法队的监管及执法办案进行考查与评价;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将我局行政检查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相关决定信息在本溪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司法局《关于开展全领域包容免罚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我局免罚清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三)组织执法证考试报名工作。对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及部分未取得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证考试报名工作;同时对我局226执法人员进行电子执法证数据采集工作,及时完成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四)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复议案件。目前诉讼案件一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一件为一审、二审均已裁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复议案件目前正处于调解阶段;
(五)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本溪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8]18号);拟废止本溪市人民政府规章1部,为《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拟修改本溪市人民政府规章1部,为《本溪市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纳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8部,拟废止文件4部;
(六)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的程序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做出相应修改。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出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执法办案工作要点》,指导全队聚焦重点领域,紧盯重点环节,提高执法打击精准度,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共计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8件,罚没额281.49万元。其中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8件,罚没额186.07万元。
六、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货奇居、造谣生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大力查办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违法案件,今年共计办结无照经营不合格口罩等类型案件6件,罚没入库额4.38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市防疫用品市场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处置特种设备事故事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在今年8月发生的1978大集仓储店电梯故障导致顾客摔伤事件中,依法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在本次事件中的违法行为,立案3件,罚没额7.6万元,起到了惩治教育作用,缓解了对立情绪,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扎实开展存量清理。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方案》,组织成员单位针对2021年以来市政府出台的文件政策措施及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为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在全国范围内检查,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从建国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的文件措施等要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要求各县区和成员单位按照《2021年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对照本次考核确定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制度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通过自查自评,切实将本地区本行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摸清,将问题找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一是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聘请省反垄断处孙喜文调研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内派工作人员为落实《2021年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方案》进行具体指导;二是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查工作,通过成员单位对增量文件审查、存量文件清理及宣传培训的互评,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三是为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传力度,市联办自行设计宣传海报,并印制宣传500余份下发各成员单位及县区联办。
八、强化行政裁决工作
一是按照《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计量行政裁决职责。及时对外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包括行政裁决名称、依据、主体、救济途径事项。强化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沟通协作。对于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及时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二是制定并出台了《本溪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方案》,目前已设立了本溪市个私营经济组织联合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高新区分局工作站,着力构建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案件研判工作力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
九、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落实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财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等。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和损害赔偿力度,贯彻落实地理标识、跨境电商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是完成本溪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的建立。二是指导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三是建立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实现行刑有效衔接。四是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指导电商平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五是与本溪海关建立了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共同完成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六是积极储备知识产权专家型人才。七是起草了《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组建了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目前已经吸纳40名志愿者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队。八是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九是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意见》。
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以各业务条线为基础,不断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工作。2021年4月2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全省食品抽检监测业务培训视频会议,9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培训视频会议,两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学习;2021年7月先后两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新《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学习;2021年4月13日,组织召开《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议,提高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基层特种设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2021年9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视频培训;2021年10月19日-10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正案宣贯线上视频培训会议。2021年6月22日组织全市县区餐饮监管执法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务培训。2021年9月组织我局626名公务员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最终本溪市局在全省取得第四名的成绩。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了基层法治建设。
(二)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法治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三)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按照“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周”主题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安全用械创新发展”“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授课、播放安全宣传视频、发放宣传知识资料、与学生群众进行互动等方式,重点宣传如何鉴别合格产品、使用注意事项、分类等内容。同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宣讲人员特别介绍了口罩、额温枪的鉴别、使用方法等,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社区居民、经营企业的药品安全知识,主题宣传覆盖了全市85%以上的行政县(区)。
十一、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清醒认识到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法治思想指导业务工作的意识不够强。
(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我局整合了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的相关职能以及物价、商务、知识产权部分职能,执法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建设。法制队伍在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后面临急需专业法制干部和市场监管综合法治能力亟待提升的问题。
十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开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升市场准入和退出便利化程度。大力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三)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注重源头防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安全 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巩固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针对新法律法规实施和法律适用问题,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法治观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换,及时调整、扩充市、县两级联席会议成员,加大审查力度和覆盖范围。进一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严格审查增量清理存量,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做好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强竞争审查相关法律制度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加大“互联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做好双随机工作协调督导,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