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cjdglj-2026-0009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力指导下,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有序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任务
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即“一规划两纲要”),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见效。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切实优化服务,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
一是准入环境更加便利。落实新修订《公司法》,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证照分离”“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常态化,省内异地营业执照“通办通打”全面落实,“政银合作”深化,“全市登记业务智能在线服务系统”高效运行,保障本桓高速服务区配套企业、文旅产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等重点项目登记需求。截至年末,我市实有经营主体14.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51%。
二是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核心许可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缩短85%,高频事项迈入“秒批时代”,全年办理药械许可3083件,同比增长26%。创新“线上咨询+勘前指导”服务模式和批量换证“免现场检查”机制,换证免检率55%,审批提速97%,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55家个体药店转企升级。
三是帮扶经营主体精准有力。编制《本溪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事项清单及办理指南(2025版)》,举办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提供咨询4684户次,解决问题1121件。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1户,总量达197户并纳入融资“白名单”,完成“个转企”162户,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升指数8.59%,较上年增长3.55%,位列全省第二。
四是信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全市137个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填报率、发起联合任务占比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17.7万条,部门体系归集率和监管信息归集率均为100%。创新推行“324”信用修复机制,助力263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深度融合,问题发现率提升至29.78%,企业年报公示率94.84%,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三)强化创新引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质量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启动“辽宁优品”优质品牌培育计划,建立动态管理的品牌培育库,入库企业33家。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辅导,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专题培训8场。我市获评产品总数达到8个,全省排名第一。龙山泉啤酒、上药好护士入选省质量领军企业。桓仁满族自治县入选全国百城质量提升试点,推动《辽宁省人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发布。在好护士药业建成我市第二个省级“卓越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平台”,其首席质量官事迹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二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现突破。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45件(目标1.3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49.55%,高于全省平均8.86个百分点。2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本钢板材获评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2家企业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构建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办理案件141件,调解纠纷18件。新增桓仁京租大米等4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辽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实现“零突破”。强化重点商标、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首次将我市的老字号纳入保护名录。
(四)规范竞争秩序,统一大市场建设卓有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牵引,破除隐形壁垒。制定《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对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政策措施文件,指导、敦促相关单位和县(区)市场局开展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政策措施复查和清理工作,2025年组织全市清理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32件。会同审查涉及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29份。召开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及座谈交流会议,覆盖全市市(中、省)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共计460余人次。
二是价格与竞争监管持续发力。加强水电气等民生领域监管,督促退还违规收费26.86万元,惠及群众超8000户。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指导11家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不断规范直销、打击传销。
三是综合监管执法更加有效。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强化食药、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执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价格欺诈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行动,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1件,处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5件;监测广告95万余条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开展平台经济专项整治,监测线上主体1000余户次,处置违法线索22条,有序开展合同、拍卖等领域监管。全年查办各类市场违法案件697件,罚没款341.2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起。
四是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创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发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61家,培育ODR企业33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8个。开展“共筑满意消费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全市依托12315及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89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全面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推动全国12315系统与12345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投诉信息高效录入、精准分类与快速流转,确保投诉按时初查率、办结率接近100%。
(五)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防范风险隐患
一是食品安全纵深推进。市食安办统筹制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年)》,压实“两个责任”,市县乡三级包保干部督导食品主体17485家,问题整改率99.91%。66家中小学食堂实现“食安辽宁”溯源系统全覆盖,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100%接入升级,集中用餐单位治理成效获辽宁电视台专题报道。加强农村食品检查,完成21家肉制品小作坊改造,聘请24名外卖骑手担任社会监督员。抽检食品3298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84批次,不合格率5.58%,按时完成核查处置任务220件,开展“你点我检”活动52场次。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药械化安全持续巩固。制定印发《2025年本溪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本溪市零售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召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风险交流会议。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和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压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55批次,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2600例。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与医保、公安联合检查23家次,整改问题18个。
三是重点产品质量有效管控。聚焦生命财产安全产品,为72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建台账,打击非法改装;检查燃气器具经营企业150余家次,下架无证产品;建立消防产品、建筑保温材料经营企业监管台账,检查800余家次,查办案件8件。加强儿童学生用品、农资等重点产品监管,抽查主体195家次。推动522家重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抽检农用化肥、消防器材等重点产品199批次,完成检验148批次,发现12批次不合格产品并立案查处,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向好。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电梯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气液双相液化石油气瓶“零充装”,19.3万只液化气瓶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起重机械、锅炉等专项检查,隐患全部整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规定”落实率100%。
(六)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梳理权责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权责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权责事项主体、依据和程序,确保各权责事项于法有据和权责事项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进行重点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今年以来累计送评行政执法案件115件,抽查评查30件。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复议案件12件,诉讼案件2件,均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了行政复议零撤销和行政诉讼零败诉的良好执法效果。
五是推动落实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制度。全年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20份、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等合法性审查4件、参与疑难问题咨询研判80余次,进一步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七)加强培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定期举办“机关干部大讲堂”、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中法行政审判讲堂“同堂培训”法治专题讲座。
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案件处理全过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
三是创新普法载体方式,提升普法实效。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以案释法案例、消费提示警示等,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经营主体负责人、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合规经营培训,宣讲食品安全、电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其增强法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执法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由于职能面广、执法依据繁多,部分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判断力和执法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智慧监管手段运用仍需加强。传统的办案手段与新形势、新业态下的监管需求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而办案手段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熟练掌握电子取证等现代技术的执法人员占比较低,制约了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专业水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报告精神;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坚决做到所有重大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应改尽改。我局全面梳理权责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权责事项主体、依据和程序,确保各权责事项于法有据和权责事项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监督,今年以来累计送评行政执法案件115件,抽查评查30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聚焦市场监管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准营;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指导;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提升监管质效,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加大执法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针对执法难点堵点,结合各县区局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课程设置,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实务培训相结合、外请法律专家与内挖业务骨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强化基层干部“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能力,围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培训的“供需”匹配度和解渴度。
(四)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化氛围。继续强化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形式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