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4-0002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即“一规划两纲要”),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实际,我局印发《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 》及《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两方案一举措”相关分工方案》, 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二)多措并举优化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18641户,同比增长30.23%,实际净增8704户,实现预期目标进度118.26%,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优化准入准营环境。持续抓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改革。全系统8个登记注册窗口荣获“清风辽宁政务窗口”。三是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全市市场监管所全部建立了“小个专”党建指导站和个体工商户服务站。积极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政策导航作用,汇总梳理集中公示市级扶持政策10条、优惠政策申请扶持导航24条。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推进“两个强市”建设。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修订《本溪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完成2022年市长质量奖评定。7家企业申报第十届省长质量奖,15家企业参与全省质量品牌价值评价,8家企业品牌价值超亿元。深入推进“一站式”服务站点建设,新建服务站点7个。强化标准化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推动提升行业企业整体标准化水平。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环境检测机构、建材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率36.6%。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完成2.74万台件。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帮助辽宁科技学院成功申报供给侧专利培育项目,完成木兰花、开影两家专利质押融资贴息项目拨付。建立7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实现商标品牌指导站全市全覆盖。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6场次。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现我市示范企业零突破。开展“亮剑护航”行动,全系统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共查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案件47件,利用行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食药侦大队移送案件线索5件,跨省移送案件5件。
(四)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稳定秩序。
一是发挥信用约束作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做好信用修复和休眠企业清理工作,今年共将241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5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了信用修复。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空壳”企业47户,有效提升经营主体质量。二是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开展“净源”2023专项行动,对县区政府及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排查政策措施3528件,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拟修改12件、废止6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强化食药、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执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监测各类广告73万条次,查处非法播放广告案件8件。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检查52家外卖平台内经营者,在线监测平台内网店500余户。全系统办结案件1895件(一般程序300件,简易程序1595件),罚没入库330.62万元。
(五)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牢守四大安全底线。
推进“两个责任”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全市属地责任平台内的包保主体包保督导完成率100%。深化“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00家,发现食品风险问题6409个,问题处置率100%。全系统办理药品案件485件,同比2022年(266件)增长78.57%。平山区市场局被列为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示范单位。高标准承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液氨泄漏综合演练活动。重新对我市平山区“7.6”电梯事故开展调查,重新认定事故原因,划定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获得国家总局、省局及系统业内人士好评。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销毁108件不合格燃气具及其配件。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2023年我局无被诉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二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新发展ODR企业28户。三是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12315平台共接收诉求3526件,其中投诉2558件,举报967件。投诉按时初查率99.65%,投诉按时办结率99.82%,举报按时核查率99.0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85万元。
(七)强化规范执法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2023版执法事项清单及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执法检查计划、执法决定、自由材料基准事项等均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确保资格合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信息补录及执法证申领、换领、配发执法服装等工作。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岗前考试培训,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局有2名工作人员已申请公职律师,并聘请了辽宁玄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五是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件296件,提出评查意见427条。六是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规范,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食品案件线索19件,移送药品案件6件。
(八)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是制度引领,强化责任抓落实,印发《2023年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3年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学用结合促提升,全面加强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紧抓“关键少数”党组成员带头学、全员覆盖广泛学、突出业务重点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三是紧扣职责,面向社会精准普法,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全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
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科学规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
(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机构改革后,我局整合了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的相关职能以及物价、商务、知识产权部分职能,市场监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性进一步加强,存在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现象,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建设
全局目前实有公务员145名,平均年龄50岁,50岁以上干部86人,占全局干部的59.32%;40至49岁24人,占全局16.56%;30至39岁34人,占全局23.45%;30岁以下仅1人,全局人员0.67%;存在执法人员人员年龄结构失衡的现象,亟待充实法治队伍新生力量。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4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国星同志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系统共666人参加。讲座结合本溪市场监管系统的工作实际,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坚决做到所有重大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应改尽改。
(三)坚持学法普法用法一体推进,积极营造遵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贯彻落实《本溪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印发《2023年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和《2023年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对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治局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日常和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落实市委《本溪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我局制定《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的要求。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持续优化队伍建设。
提升法治思想素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两方案一举措”,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业务指导培训,通过邀请上级指导、专家授课、异地学习、案件交流等方式,拓宽法治思维,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 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继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政策障碍;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认证认可等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本溪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经营和维护合法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