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4-0004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主题分类: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是落实食品安全大政方针的关键举措,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力举措。
《规定》实施以来,为压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本溪市局首善标准、迅速行动、争取支持、全面动员、统一部署,迅速将规定在全市范围普及落实到位,全力推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落细安全主体责任。本溪市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市食安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文件精神,在全市各地区形成了生动演示。
推进《规定》落实,要把握好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这一关键,抓好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强机制、建档案、强考核六大任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一道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3本台账。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狠抓细化落实,结合六大任务,切实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一、建标准。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
二、配人员。要督促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要按照《规定》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配备。
三、明职责。要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已有相关制度,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明确任职要求和各自岗位职责。
四、强机制。要督促企业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管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 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
五、建档案。要督促企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企业培训考核等情况予以记录并建档存档备查。
六、强考核。要督促企业对拟聘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要督促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年度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将有关落实情况记入培训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