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5-0017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和规范我市老年人消费市场 打击针对老年人消费欺诈行为的提案》(第4160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5-09 成文日期: 2025-05-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和规范我市老年人消费市场 打击针对老年人消费欺诈行为的提案》(第4160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09 16:25:31 【字体:

牟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和规范我市老年人消费市场 打击针对老年人消费欺诈行为的提案》已收悉。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工作,始终将其列为重点监管领域,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通过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消费欺诈等系列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老年用品监管方面。一是将老视镜、服装鞋帽、护理用品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用品纳入重点监管范畴。针对铁工批发等重要经营场所及相关销售门店,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排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老年用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目前,已对6家老视镜销售商家7批次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二是充分借助网络监测平台,将老年用品网络营销宣传行为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在重阳节、敬老月等老年人消费集中的特殊时段,进一步加大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力度,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在网络消费环境中的合法权益。2024年,查处一起刷单虚假交易、误导消费案和一起网红直播企业网络带货虚假商业宣传案,两起案件罚没款共计167万元。

在老年食品监管方面。一是对老年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目前,累计检查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白酒、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主体8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5人次,约谈企业5家,发现问题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先后举办6场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740份,在保障老年食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不断提升老年人维权能力。二是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消费市场问题相对突出的情况,重点对农村的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销售商家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商家加强对临期食品保质期限的自查,严格落实散装食品销售“三防三戴一穿”等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管理制度,防范食品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发生,努力为农村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老年药品监管方面。一是强化药品行业监管,保障老年人用药安全。重点针对药品销售行业,严格把控药品质量关,线上线下监测药品广告,严厉查处无证售药、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关键场所监管,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排查中医馆、艾灸馆等老年人消费集聚场所,依法依规规范其经营宣传行为。针对“养生讲座”、“保健品推介会”等重点监管活动,加强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消费欺诈线索。目前,正在查办一起超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推销药品案。

在殡葬领域监管方面。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公墓和殡葬用品价格收费问题,着力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收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在殡葬事务方面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已立案查办不按政府定价销售公墓、未明码标价和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12起,已罚款21.379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实举措,全面深化推进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工作。一方面,围绕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场所和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费欺诈违法行为,建立案件台账,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另一方面,注重总结巩固,梳理整治成果、经验和问题,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同时,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提升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和维权能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