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1-0006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深度开发“原字号”做强我市山参产业链的提案》(402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深度开发“原字号”做强我市山参产业链的提案》(4024号)答复
民建本溪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深度开发“原字号”做强我市山参产业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宣传,提升社会和企业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意识。
二、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桓仁山参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指导桓仁县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桓仁满族自治县农副产品行业市场协会开展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清查工作,规范使用现有地理标志标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成新版专用标志更换工作,加强对“桓仁山参”地理标志商标规范管理,更好地促进桓仁山参规范有序发展。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按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强日常执法,将桓仁山参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列入我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库,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第一时间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资源共享,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我市山参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和作用,为本溪山参等地理标志产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