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1-0006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校园周边卫生安全问题的提案》(4187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4-08 成文日期: 2021-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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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校园周边卫生安全问题的提案》(418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0:15 【字体:

黄锡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校园周边卫生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我局每年春秋两季会组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学阶段的校外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结合平时的日常检查,不断加大落实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查验进货原料,规范加工制作、销售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对于校园周边小超市,我局一方面落实食品经营者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遵循风险管理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方面强化风险管理,注重从食品原料采购至销售过程的管理,严禁购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禁止的食品,建立严格的索证索票制度保证不存放和销售超期食品。

今年,针对校园周边卫生安全问题,我局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开展“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按照省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责权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校园周边小超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清单,建立并完善小超市监管档案,根据监管档案和隐患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问题小超市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坚决查处,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示,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全面核实更新辖区被监督单位档案信息,确保抽查清单准、任务实。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检查,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等突出问题,深挖原因,强化措施,推动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