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1-0006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电梯改造的提案》(4008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4-30 成文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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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电梯改造的提案》(400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30 09:50:24 【字体:

民革本溪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电梯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避免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百姓关注民生为重点,以提高电梯管理水平为手段,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为使命,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1、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做好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在全国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我局已将这一情况作为突出问题上报省安委会。同时,我局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一是组织各县区局参加省、市各级电视电话会议。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加强对县区特种设备相关业务的指导。三是召开网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开展业务培训。

2、开展电梯使用单位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我局采取多种手段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电梯安装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电梯安装质量。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区局对楼龄较老、故障率高和群众举报投诉率高的住宅小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敏感时段重点部位电梯安全检查,每到节假日、重要会议都对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电梯开展检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电梯的日常管理。四是开展各类联合检查,着力解决老旧电梯安全管理问题。20205月,我局配合市委督查室对鹏城小区的弃管电梯开展检查,要求街道办事处代为管理。

3、开展现场检查、 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开展电梯现场检查,重点抽查老旧住宅小区、解困楼、回迁楼的电梯,聘请专家现场教学,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梯轿厢内应急呼叫装置是否有效且有人接听,二是使用IC卡的电梯能否不刷卡直接选择基站,三是电梯机房门锁是否存在障碍,四是救援人员能否及时到位,救援能力是否达标,五是轿厢内醒目位置是否粘贴使用标志、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

二、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电梯监管新模式

1、全面开展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和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改革。

本溪是辽宁省电梯改革4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局制定了《本溪市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和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改革方案》,安排部署我市电梯改革工作。一是明确我市电梯检验由我市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二是外地来溪开展电梯检测的单位需要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公示。三是鼓励电梯维保单位开展按需维保新模式试点工作。目前我市有按需维保试点小区一个,电梯24台。

2、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2020年全省范围内没有强制性电梯责任保险的法律法规,我局克服困难,充分调动电梯行业协会、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为在用电梯投保电梯责任保险。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市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69%,超过电梯改革试点地区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60%的工作目标。今年,根据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电梯责任保险成为电梯检验检测的前置条件,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年底前将我市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提高到100%,实现全面覆盖。

3、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外挂电梯安全监管,提高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质量,切实为山城百姓服务。日前,市住建局编制了《本溪市既有住在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二次征求意见阶段,我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反馈了修改意见。主要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程序,便企便民。

三、宣贯新法规,采取新技术手段加强电梯管理

1、全面宣传贯彻应用《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2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自电梯检验检测改革以来有了更具体更有指导性的法律依据,我局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做好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413日,我局召开全市电梯行业《条例》宣贯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全市各电梯维保、检验检测、使用单位参加了本次宣贯。

2、加强宣传,倡导文明乘梯。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乘客的文明乘梯行为,我局不断加大文明乘梯宣传力度,力争形成良好的爱护电梯的社会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日”、“电梯安全周”、“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自媒体、融媒体等宣传手段,利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维保单位等宣传主体,提高宣传效率,扩大宣传面积,力争使“人人懂电梯、人人爱电梯”。

3、全面应用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条例》规定,省市场监管局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逐步建立数字化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为应用好此平台,我局组织力量开展电梯数据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电梯维保、检验检测、使用单位的数据录入,并清理电梯数据四千余条。为平台的全面应用打下基础。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检查力度。

2020年,我局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考核评价工作,聘请专家对全市27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信用考核评价,对其中4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维保单位思想认识不够,不能够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现场检查时不积极配合。二是大部分外地在溪维保企业作业人员不足六人,仪器设备备品备件不全。三是一些维保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缺少必要的质量控制和巡查,造成维修保养流于形式,走过场,维护保养不到位。四是一些维保单位忽视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和记录敷衍了事,一些作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现场维保质量差,导致个别电梯带故障运行。五是个别单位未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认真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维保作业,维保项目不全,记录不真实。六是个别作业人员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不当,应急操作不熟练,应急救援能力较差,应对突发事件意识不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召开维保单位信用考核评价总结会,开展警示教育,并请维保质量高的维保单位代表发言,交流好的工作经验,要求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电梯维保由“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提升维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电梯检验的公益属性和检测的市场属性,优化配置检验检测资源,保障电梯安全稳定运行。一是继续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电梯轿厢内的视频监控设施、两回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或自动平层装置、电梯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检测装置等安全附件。二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梯维护运营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继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考核评价工作,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四是开展电梯检测机构检查,重点检查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过程是否全程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