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0-0003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重视汽车清洗修理行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提案》(3118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7-23 成文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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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重视汽车清洗修理行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提案》(311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3 09:37:54 【字体:

赵兴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汽车清洗修理行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出的对策及建议,按照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三定方案”中的权限规定,涉及我局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查处无照经营”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们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落实意见,认真加以解决。

一、切实履行职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为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工作,4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责成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高新区分局对辖区内汽车清洗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治理,检查和治理的内容主要是该企业是否有营业资质等方面,并对整治活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由专业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从4月13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辖区内各类洗车企业、洗车网点总计280户。其中桓仁县45户,本溪县49户,平山区50户,明山区102户,溪湖区16户,南芬区14户,高新区4户。检查中发现有13户洗车网点无营业执照,已责令其改正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其余企业均持有营业执照,属合法经营。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今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的长效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积极做好对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联合执法,通过日常检查、工作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无照查处活动,将无照查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无照经营现象,努力打造全市优良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