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0-0003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第3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7-23 成文日期: 2020-07-2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第3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3 09:35:28 【字体:

民盟本溪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对策及建议,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出具体地解决措施和落实意见,现逐项汇报。

一、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刚刚组建一年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部门的职责和人员,负责全市相关市场领域的监管和服务。如何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此,市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计划》,对市局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采取的工作措施和需要达到的效果,要求全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一要努力学习。要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原有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出现的涉及市场监管方面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形式如何做好认知和有效监管,更是学习的一项主要内容。局党组组织和督促全体人员学习和掌握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的学习和领会,努力学会、弄懂、运用自如。要求各相关机构和人员要认真收集并学习市场监管和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仔细研透每个条款,同时在监管和执法实践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灵活应用。使全系统每个执法人员都要成为熟练运用法律知识、严格执法办案、真心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行家里手。二要广泛宣讲。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宣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求全系统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两促进。通过采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宣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宣传报道,开办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大课堂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市场监管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法律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执法部门、生产经营企业、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普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

二、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市场准入退出更加便捷。2020年,全系统登记注册部门继续坚持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政银助企合作等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为企业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实施企业登记身份实名验证,有效遏制了虚假注册、冒用身份证信息登记等违法行为。

二是简化行政许可审批。今年,市局行政审批部门主动创新,靠前服务,对医疗器械许可及备案变更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当场申请,当场承诺,当场办理;网上申请,网上发证。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无用的证明事项清理和取消工作,进一步减轻申请人的负担。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力争将法定审批时间缩短1/3,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服务。

三是大幅缩短登记审批时间。今年,市局提出了进一步缩短登记审批时间的工作目标,要求登记注册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把企业开办时限压减为3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少2天。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时限由60天压缩至1天,食品生产许可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3个,食品经营许可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由45日减为30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由30个工作日减少为20个,逐步取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进一步还利于民。

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0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实施意见,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动态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维护中介机构名录库和信息管理平台,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数据平台,深化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个转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400户培育目标。加强“小个专”党建,发挥民营经济党组织党员在个转企、特色小微企业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持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五是继续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今年,我局继续按照“宽进、严管、简出”的总要求,以“放管服”改革为总抓手,以“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以“一网一门一次”为目标,狠抓深化改革,进一步削减和简化行政审批,重点破除隐性准入壁垒,瞄准市场主体所思所需提供优质服务。对523项涉企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政银助企合作工作,巩固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成果。强化“一网通办”,落实“网上登记业务占业务总量50%以上,设立登记占设立登记总量80%以上”工作目标,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和办事便利度。规范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实现材料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时限统一。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对粮食加工等低风险食品生产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做好保健食品备案承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让申请人获得更多的实惠。

三、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对企业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一是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为深入优化市场监管法治化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为企业打造宽松有序地发展环境,避免由于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我局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对企业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杜绝多头执法,以罚代管,弹性执法等现象的发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在政务外网和办公场所集中公示。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审核、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行政执法检查通知、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报告制度,并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在涉企执法检查中,要求执法部门对一家企业实施多项内容检查,能够合并的要合并;几个执法机构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对列入检查计划的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再次检查。对企业实施的检查全过程记录清楚齐全,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均要求在市局网站公开,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避免对企业过多的检查和干扰,影响企业的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环境,2020年,我局继续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名单、检查结果在市局网站公开),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牵头组织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监管信息统一归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和信息归集目标。全面实行自主年报制度,年报率不低于上年水平。不断完善违法失信企业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政府部门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夯实联合惩戒基础,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监管机制,理顺监管职能,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我局从2019年5月份开始,为深化全市“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2019〕50号)、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秘发〔2019〕63号)要求,市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并存等问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编制和人员。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归并执法队伍,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负责城区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不再设立市辖区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采取“城区内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方式,组建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相对独立的执法机构,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此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于2019年底顺利完成,目前正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为有效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市局党组又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与执法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意见中,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问题、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办理问题、违法行为线索移送问题、以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行政处罚权限问题。分别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办法(暂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行政处罚权限(暂行)规定》,为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20年,我局将继续执行和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市委组织部门正努力配齐执法队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内设机构执法人员,确保执法队正常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政府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市场领域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但是,市场领域的监管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各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履行好,落实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商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其他政府监管部门,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积极有序推进执法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今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市场相关领域的监管和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