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19-000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亟待重视的提案》提案(第2079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亟待重视的提案》提案(第2079号)的答复
李治国委员、刘伟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亟待重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针对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涉及电梯管理机构的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电梯越来越多、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2008年,原市质监局成立了本溪市电梯救援中心。经过对全市电梯维保公司技术能力、设施仪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授予本溪市山城电梯有限公司为“本溪市电梯应急救援受理中心”。同年6月23日,本溪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在本溪市山城电梯有限公司举行揭牌仪式。时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继壮同志为救援中心揭牌,原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的有关人员和部分物业公司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并观摩了电梯应急救援中心的应急救援演练。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本溪晚报等新闻单位对揭牌仪式进行了报道。
电梯应急救援中心承诺为山城本溪百姓提供“便民、快捷、安全、高效、热情、无偿”的服务。第一,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电梯故障受理电话;每天至少安排2名专业电梯维护保养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24小时电梯故障受理有人接听;保证同时有不少于五组人员随时出警救援。第二,接到电梯报警电话后,市区内30分钟到达现场,市郊50分钟到达现场。在施救过程中确保被困人员安全,保证电梯不因救援而发生人为损坏。第三,在救援过程中做到免费服务、热情服务。
本溪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同110、119指挥中心联动,开展专业化的电梯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电梯应急救援的速度及准确性,成立至今共出动救援400余次,解救被困乘客700余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原市质监局从2015年开始,按照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着手建立本溪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平台建设采用“互联网+电梯”模式,具备完善的报警功能、提示功能、指挥功能、考核评价功能、统计分析功能和安全监察功能以及企业管理功能,实现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故障管理、维保管理、检验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公开,能满足电梯安全监察、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的需要。2015年,按照《省质监局 省住建厅关于推进辽宁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对全市电梯数据进行了清理,登记电梯维保人员救援电话号码,免费为住宅电梯安装应急报警装置,我市可安装应急报警装置的客梯共2527台,现已安装电梯应急报警装置1380台。
二、完善法律体系建设
2016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出建议,修订《本溪市电梯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势在必行。对此,原市质监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规定》修订工作小组,结合我市电梯安全情况实际,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向原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了《立法建议书》,电梯监察工作被列入市政府的立法计划。组织相关业务处、稽查局、技术机构先后进行了11次研讨,组织专业人员到南京、温州调研考察,多次与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及时向人大代表汇报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原市法制办先后5次逐条审议《规定》,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修订后,《规定》更名为《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9月12日,《本溪市电梯管理办法》经本溪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三、建议中涉及电梯安全评估的工作
按照《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使用单位应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报废的意见。一般来说,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称为老旧电梯。所谓安全评估,是在年检的基础上给老旧电梯所做的一次“全面体检”。评估报告主要是针对电梯存在的主要风险、电梯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整改意见,以此提高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近几年来,原市质监局持续对全市10年以上在用老旧电梯,特别是高层住宅电梯进行风险评估,并上报到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四、加大监管力度
2019年工作:一是结合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严格监督,针对隐患,将立即下达检验意见通知书,责令整改,从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三是充分利用科学手段,整合升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引导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扩展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提高电梯智能监管覆盖面。
五、建议中涉及电梯维修资金的问题
《本溪市电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所需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承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协助电梯产权人组织落实所需资金。住宅小区电梯保修期满后需要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三)利用住宅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依法优先用于支付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费用。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