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19-000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力度》提案(第2104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力度》提案(第2104号)的答复
张柱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场所是公众进行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当前公共场所落实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按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落实公共场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遵循风险管理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动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监管形势的发展,倡导采用“明厨亮灶”等方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公示食品的主要原料及其来源。
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注重从食品原料采购至餐食供应的过程管理,严防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原料进货查验、储存、食品留样等方面管理。建立严格的记录制度来保证不存放和使用超期食品或原料,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三是从健康管理、培训考核、人员卫生、手部清洁消毒、工作服等五个方面,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患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应暂停工作,新入职或临时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工制作规程方面的培训考核。应加强制作食品前和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后进行手部清洗消毒的管理。
四是严控原料采购、原料运输、进货查验、原料储存等风险环节。餐饮服务提供者选择的供货商应具有合法资质,要对其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要对运输车辆或容器进行清洁,要保证运输食品的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要做好原料的随货证明文件查验、外观查验和温度检验,采购禽畜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储存原料。
二、强化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卫生管理部门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并明确、细化其卫生管理具体职责。公共场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的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场所卫生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严防非法医疗美容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及时完善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是完善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流程。公共场所要按照规定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切实保证用品用具卫生安全;要对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流程进行认真审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保证其符合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共场所自行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要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专间,建立物品出入库记录存档备查制度,严禁在客房内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公共场所委托有关服务单位进行清洗消毒的,要对清洗消毒后的物品卫生安全负责,建立物品清洗消毒交接验收记录存档备查制度。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制度,严禁一次性用品用具重复使用。游泳场所要严格规范游泳池水、浸脚池水等的消毒方法和操作流程,保证水质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内部过程管理。公共场所要完善内部管理,对其卫生管理部门及卫生管理人员落实职责情况、清洗消毒保洁人员数量与经营规模匹配情况、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上岗前培训考核情况等开展自查,加强自纠自改。公共场所要强化对客房卫生清扫、清洗消毒专间日常操作、外送清洗消毒物品交接验收以及游泳场所水质消毒等的过程检查,确保工作流程规范实施;要探索创新监管措施,鼓励采用工作记录仪、清洗消毒间视频监控及第三方评估考核等手段措施,实现卫生安全关键环节可检查、可追溯、可监督。
三、多措并举提升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监管水平。
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赋予市场、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和“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2018年12月11日全国加强旅游住宿业行业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9年1—3月,要以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不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认真实施公共场所小餐饮、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结合辖区实际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完善措施,促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效率提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面核实更新辖区被监督单位档案信息,确保抽查清单准、任务实,及时通报、公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违法行为查处结果。要加强旅游景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检查,对餐饮服务环节卫生条件差、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住宿场所卫生清扫人员配备少、培训不到位,游泳场所池水消毒不合格,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突出问题,深挖原因,强化措施,推动标本兼治。
三是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问题公共场所加大巡查、抽查频次,复查整改情况,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监督执法结果运用,对已立案查处的公共场所,同步调整食品风险分级、卫生信誉度等级,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风险等级、信誉度公示要求。要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政府“食安委”的作用,对校园周边等流动摊贩等问题统筹指挥,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市场、卫生、综合执法、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流动摊贩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对不在合法区域从事食品经营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依法予以取缔。建议将流动摊贩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食安委对各县区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
四是推进信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的卫生违法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教育、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完善行约行规、制订团体标准,探索公共场所采用清洗消毒保洁工作记录仪等监控技术手段,提升行业和企业自律。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