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1-0000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20 成文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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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0 10:10:47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市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本溪市市场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1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2

十五、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3

十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4

十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5

十八、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6

十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7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溪市市场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

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市场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

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

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科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

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市场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市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3.严守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提高服务水平。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使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二、机构设置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本溪市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市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3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72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50万元;

3.转移性收入152万元。

(二)支出预算33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55.64万元;

2.项目支出518.36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419.76万元,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退休人员较多,2021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减少;二是预算批复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市市场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预算比2020年减少232.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退休人员较多,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减少;二是2021年部分资金纳入项目支出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三是部分办公用房2021年不需供暖,取暖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溪市市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市市场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8.25万元,比2020年减少6.98万元,下降9.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25万元,比2020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比2020年减少6.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两台。

 

2021年本溪市市场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

2021

合计

75.23

68.2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63

2.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2.6

6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72.6

66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市场局共有车辆22台(其中2台车划转至省品局稽查五处,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执法执勤用车16台,离退休干部用车2台。其他国有资产合计2761.16万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市场局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9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本溪市市场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见附件)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一至十一)(1).xls

附件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表(1).xlsx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1(1).XLS

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2(1).XLS

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3(1).XLS

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4(1).XLS

附件7: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5.XLS

附件8: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6.XLS

附件9: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