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辽宁晟祺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1.辽宁晟祺商贸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210054号,有效期至2026年11月02日)
2.辽宁华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俪城分店(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210055号,有效期至2026年11月02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03日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