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1.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小市场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81)
2.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上苑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278)
3.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荣丰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46)
4.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鹏翔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83)
5.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庭雅苑分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348)
6.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盛二期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136)
7.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市场分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751)
8.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佳园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48)
9.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居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40)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