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1.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铅矿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79)
2.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八里甸子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279)
3.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华来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85)
4.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普乐堡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86)
5. 本溪城镇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城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049(补))
6. 本溪环球大药房(许可证编号:辽DA024200140)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