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1号)要求,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现开展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工作,凡与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从事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参加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现将评审通知和相关附件转发给你们,报卷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报卷地点: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44号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知识产权发展和管理科 96315-4-1501,17804140690;其他报卷事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6: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8:申报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参考式样).doc
附件9:申报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证明(模板).doc
省局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pdf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