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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2 17: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企业申请,现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1. 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小市中兴街分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359)

2. 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和平分店(许可证编号:辽CB024200760)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