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 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群众出行、旅游、购物、餐饮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平稳有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202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持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价格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变相涨价、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合理制定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
二、严格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
各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规范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商品零售、餐饮住宿、交通出行、旅游服务、线上交易等各类经营活动,均应清晰标示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及服务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销售平台须在页面以文字、图片等形式清晰标价,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折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在结算前主动出具消费明细,列明项目、单价及总费用。
三、规范交通出行价格,保障出行秩序
成品油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禁借价格调整之机擅自加价、囤积惜售、强制搭售。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单位要规范运价与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涨价、违规加价。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严格落实减免优惠政策,规范计时计费方式,杜绝乱收费、高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服务区商品与服务规范标价、诚信经营。
四、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维护消费权益
旅游景区要在入口、售票处、线上购票平台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票务政策及优惠措施,严格落实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严禁违规设置“园中园、变相收费、强制捆绑服务等行为。宾馆、酒店、民宿等要如实标明房型、价格、计价方式及另付费项目,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涨价,不得虚假宣传、虚标等级。餐饮经营者要全面公示菜品、酒水、套餐价格,及时更新价签,主动提供消费清单,严禁价外加价、模糊收费、“天价餐”等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市场巡查与监管执法力度,聚焦民生商品、旅游、餐饮、住宿、交通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依法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本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票据、订单、宣传页面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反映。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