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检查公示
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检查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检查类型 | 检查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行检字〔2025〕0203号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 | 开展2025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常规监督检查
| 整改后合格。 | 2025年7月23日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本行检字〔2025〕0204号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 开展2025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常规监督检查
| 整改后合格。 | 2025年8月6日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公示:许可、处罚7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他是20个工作日内公示,(专项检查的每家检查完即开始起算公示期限);
备案:重大处罚决定15日内备案;年初报涉企执法计划检查的,年底集中备案;计划外的专项检查30日内备案。备案材料详见司法局《关于报送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涉企行政检查的开展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有关问题的解答、《辽宁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以及省局各条线的有关规定。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