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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本溪市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1 09:53: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鲜泡燕窝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指导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助推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助力食品工业建设,现将编制的《本溪市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联系。

本方案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人:宋荣建       

联系电话:18841456768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44号



本溪市其他食品(鲜泡燕窝

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和申证单元

(一)为了做好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本方案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三)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食品,是指以经过剔除绒羽杂物的干燕窝为原料,经过泡发、脱水、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冲泡后食用的鲜泡燕窝。

(四)本方案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五)其他食品(鲜泡燕窝)的申证单元为1个:鲜泡燕窝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其他食品(鲜泡燕窝)。其产品类别编号为3101。

二、生产场所核查

(一)企业厂房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厂房通风良好,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还应当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等辅助生产设施、成品库。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三)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一般分为:一般作业区(仓储区、脱包间、外包装等)、清洁作业区(原料泡发脱水间干燥内包)。同作业区之间应当采取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四)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非手动洗手装置、干手和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三、设备设施核查

(一)生产设备、清洁消毒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个人卫生设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温控设施、检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设施。

1)恒温设备2)干燥设备(冷冻干燥机)3)包装设备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1)高热恒温干燥箱 2)天平(0.1mg) (3)天平(0.1g)

4)恒温培养箱 (5)超净工作台 (6)高压灭菌锅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企业生产设备的布局应当与产品工艺流程相适应,避免交叉污染,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的相关规定。

设备布局应按工艺流程设计,一般包括:仓储区、脱包间、原料泡发脱水间干燥内包外包

主要工艺流程:原料泡发→脱水→干燥包装

五、人员核查

企业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掌握鲜泡燕窝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设备设施,人员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其中检验人员应具有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须经过专业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管理制度审查

     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1、对原辅料、包装容器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进口燕窝应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在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双方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原料应符合GH/T 1092-2014《燕窝质量等级》、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应建立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泡发温度和时间、干燥温度和时间要求进行管控。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称量准备,于恒温条件下进行泡发,使原料充分溶胀后进行脱水,运用冷冻干燥技术低温下去除水分后进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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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控制环节

1)泡发温度和时间控制2)干燥温度和时间控制 

3、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逐批检验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服务合同,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批次产品合格方可出厂。本方案中的批次,是指按照同一产品配方,在同一条生产线一个生产周期内一次投料、一次连续包装,以相同工艺持续生产出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及稳定性的一批成品。

自行检验的项目为保证数据准确,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当检验结果可疑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出厂项目的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4、自查制度

企业应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查内容至少包括:企业资质;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标签标注符合性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七、试制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企业应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