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确保贸易结算生活用水表、电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辽宁省用水计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各相关单位在民用“三表”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轮换情况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详细情况;
2.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
3.严禁安装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确保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
4.认真执行民用“三表”的到期轮换制度,切实保证在用的民用“三表”的准确性。
三、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问题,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民用“三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民用“三表”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计量违法行为请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