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要求,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现开展2025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工作,凡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从事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工作一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参加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现将评审通知和相关附件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服务科 96315-4-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