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2 09:25: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溪市天虹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本溪市天虹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A4148021,有效期至2024年8月8日)。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12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