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若宛颜等系列化妆品和液体辅料等展销物品的认领公告
近日,我局对沈阳市不倒翁传媒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1日本溪同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即锦江之星)举办展销会期间涉嫌作为举办方未按规定履行化妆品审查等管理义务案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展销物品千若宛颜玻尿酸水光精华液等系列化妆品56盒,液体辅料等产品共计580 盒,上述物品合计636盒,因主办方无法提供上述物品所有者的信息,至今无法确认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到我局认领并接受相关调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上述物品将按无确认所有人处理。(公告链接:https://scjgj.benxi.gov.cn/zwgk/tzgg/content_630706))
联系人:王妍、富任彤
联系电话:024-43618708
认领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0号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