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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关于公布商标代理信用 等级评价结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1 11:06:34 浏览次数:606 【字体: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标代理信用等级评价管理,促进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和定级,结果公示如下:

本溪市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信用等级

代理

从业人员

代理从业人员

信用等级

1

本溪市静远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A

李红梅

A

2

本溪市晟昊企业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A

孟伟

A

何勇

A

 

本溪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