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购物、聚会等节日消费高峰到来,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健康消费,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食品的选购、贮存、食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食品要留意:选购食品请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或疫情传播。
二、食品外观要细看:谨慎选择生海鲜、生鱼片等高风险食品,如果发现颜色或味道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外出就餐要注意:春节期间出游小高峰,在外就餐时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二是不吃或少吃生的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及山野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食品;三是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饮食尽量清淡,就餐时千万要牢记,适量即止,忌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四、虚假宣传要警惕:过年过节,有些消费者会选择给家里的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在购买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食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同时也要提醒老年人,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并赠送鸡蛋、面条、洗涤用品等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还有的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来做宣传,说“买产品”或者是“集赞”可以参加所谓的低价旅游等,诱骗老年人上当。因此,消费者要养成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的良好习惯。
五、自身权益要保障: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就诊记录、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