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地理标准产品 辽砚》本溪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本溪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地理标志产品 辽砚》(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根据《本溪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反馈。
联系单位:本溪市南芬区辽砚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8341460909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本溪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地理标志产品 辽砚》(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根据《本溪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反馈。
联系单位:本溪市南芬区辽砚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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