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探店”不标明“广告”属于违法行为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于社会各界诟病比较集中的互联网广告问题,如弹出广告“过多过滥”、直播卖货乱象频出、明星网红虚假代言等,予以进一步规范,着力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对目前在短视频平台泛滥的“达人探店”“达人种草”“达人体验”类短视频有了明确的要求,只要同时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必须按照《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以营利为目的虚假探店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家、达人、互联网平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