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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0 14: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4月9日,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在市局一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辽宁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本溪新隆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溪隆鑫生鲜农产品有限公司、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等连锁超市总部及门店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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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就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7号令)》与原《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0号令)》的发生的变化及新增的内容进行解读。逐条解析《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表》,为今年省、市开展体系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会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要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应当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格证明;销售生鲜肉类要在其销售地点显著位置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明;销售散装食品、调理肉卷及肉片、散装虾仁等,应当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等相关信息,严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以拼接肉类冒充“原切”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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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要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自查工作,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与企业原有制度相结合,记录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坚决杜绝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下一步,每个连锁超市将着重培养1-2家门店作为样板店,以带动其他门店逐步提升,最终实现我市连锁超市食品安全水平及经营水平整体提升。同时今年我市将对3家连锁企业进行体系检查,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