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子计价秤 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品交易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经营者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培树诚实守信的良好经营风尚,现就全面履行经营义务提醒告诫如下: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均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等衡器要符合所销售商品的贸易计量要求,并定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使商品数量、重量短缺;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履行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
应当严格落实法制计量管理主体责任。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维护和使用;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配合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当严格落实集贸市场主办者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明确场内业户诚信经营责任,与场内每名业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强化对场内经营者的管理,做好事前教育提醒,加大对计量器具的抽查频度,经营场所禁止摆放和存放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本溪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