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评审,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一、申报要求
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要严把资格审核关。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要求开展推荐申报。申报人员要按照通知报卷要求组卷;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单位审核、民主评议、集中公示、推荐上报等程序,严格对照评审标准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报卷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印章规范、装订整洁。
二、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报卷(含原件)、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组卷内),同时报送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44号310房间。
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24-96315-4-1501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rar
本溪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