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本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十条举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市监发〔2022〕1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2-01-20
  • 效力状态:有效

本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十条举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条举措的通知》(辽市监发[2022]1号),结合本溪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关于开展助力市场纾困解难“十条举措”工作实施方案

 

助力市场纾困解难,就是让市场主体“活起来”(稳定存量)、让市场多起来(扩大增量)、让市场主体强起来。为贯彻执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困解难十条举措的通知》(辽市监发【2022】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关于建立省局助企困十条举措“抓落实”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困惠企、解难帮企。通过点对点引导帮扶,让市场主体清楚自身能够享受所有优惠帮扶政策,确保各项困解难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是坚持协同发力、营造氛围。大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预期,发挥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的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局。助力市场主体缓解受原材料上涨、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等影响带来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问题。特别是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要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出来,找准市场监管领域助企困发力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选定一批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面发展,提高市场活力和竞争力。通过“助企纾困”实践活动,形成一整套制度成果和案例,用以推动今后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

   (一)加强涉企领域收费监管  

加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推进价费政策落实落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二)助力缓解融资难问题

深化政银合作,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市场监管局与金融机构的市场主体共享推送通道,发挥全省小微企业库大数据优势,根据融资产品构建相关数据模型,为金融机构向市场主体融资提供全方位精准信息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普惠金融贷款可得性。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通过举办恳谈会、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搭建线下政银企对接平台,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促进融资供需对称,优化融资环境。

   (三)推动降低制度性成本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功能,提升审批效率,实现一般性企业开办多个事项一日内办结,深入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

   (四)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痛点问题

深入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行动,通过“一企一书一策”,为抽查不合格企业“把脉问诊”,精准指导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难题。为中小企业免费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根据需求提供标准化技术帮扶。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五)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认可、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的一站式服务,让企业少跑腿、多办事。深入开展“优化计量惠企”行动,推广计量公益课程,帮助企业解决计量技术难题。

   (六)加强对相关行业的扶持

对存在抽检不合格问题的冷饮、饮料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指导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要求改善生产环境、改进工艺流程,提高产品抽验合格率。帮助解决注册证书无有效期、无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问题,支持企业注册品种加快落地投产。支持相关产业种植企业申办保健食品备案品种,增加产品附加值。指导帮扶检验检测机构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为检验检测机构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

   (七)推动形成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合力

推动建立扶植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扶植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工作平台载体,推动解决政策落实、降本减负、金融支持、服务供给等方面问题,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八)开展定点联系帮扶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党建指导员、定点联系“小个专”党组织等制度,加强“点对点”引导和帮扶,强化知识产权、广告、食品安全等政策指导,积极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服务,帮助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将“小个专”党建工作融入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的全过程。

   (九)营造公开透明市场秩序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反垄断案件线索,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反垄断执法。支持企业重塑信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快速办理、急事急办。

   (十)全面压实责任

    各县、区,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局的统一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用于开拓创新,进一步细化困解难举措,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对市场主体困难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困难,并将工作成效及时报送中介监管科。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条举措”落地见效。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菲,副组长马立刚及各分管局长,领导小组设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介监管科。成员单位由有关科室组成。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专班,有效推动此项工作。

(二)强化节点落实

1.每周五11:30前将本周推进工作措施情况以周志形式报送中介监管科;2.每月2日15:00前将上月取得的具体工作成效以月志形式报送中介监管科;3.每季度15日前根据省局通报情况,市局通报各负责单位工作情况。4.市局建立助企困工作群,6月25日前向中介监管科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5.各相关科室所报送的周志、月志、专题报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包括本科室和县区工作两部分内容;6.月总结、半年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包括选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数量、对接走访情况、帮助解决的问题数量,以及典型事例、经验做法,市场主体的具体诉求、意见建议等。

(三)强化过程管控

建立本溪市助企困解难十条举措落实工作简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各相关科室对照“十条举措”职责清单,高质量完成节点工作,按时上报周志、月志、等相关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实施工作调整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相关科室要加强本工作领域业务指导。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局,各相关单位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助企困十条举措”和工作成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关注和支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十条举措”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典型引路,提升“四条举措”社会知晓度。

 

附件:

    1、《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困解难十条举措的通知》辽市监发【2022】1号

2、助力市场主体困解难十条举措责任分工明细表

3、助企困十条举措周志

4、助企困十条举措月志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