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市监联发〔2023〕10号
  • 发布机构: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12-01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