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1-0018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消费提示——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 主题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消费提示——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网络购物又将迎来消费高峰,本溪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理性地进行网络购物消费,积极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网购食品需谨慎
网购食品时,首先要谨慎选择电商平台,选择具有资质、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平台;其次要谨慎选择店铺,注意查看店铺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再次要注意看其他消费者评价,多关注跨度时间较长的"追加评价"。最后,要注意与店铺沟通确认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尤其是促销类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理性认识食品直播带货
目前直播带货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与直播带货交易火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如商品质量、功能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消费者在主播进行产品展示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了解商品的功能、价格、产地等内容。可以在直播间通过留言互动的方式要求主播对产品标识进行展示。看是否标注了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电话、主要材质或成分,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等。
三、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消费者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保留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购物页面、快递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消协组织、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祝广大山城百姓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