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6-0019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电梯日常保养、维护保障用户人身安全的提案》(第5131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日期: 2026-05-27 成文日期: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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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电梯日常保养、维护保障用户人身安全的提案》(第513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7 08:56:37 【字体:

徐圣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电梯日常保养、维护保障用户人身安全的提案》(第5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拳出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持续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常态化开展对电梯生产、安装、使用、维保等环节的监督检查。2025年8月至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60天的全市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336人次,检查电梯6153部,发现隐患2998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检验机构针对投诉率较高的344部电梯进行专项技术分析,发现问题2419项,同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依托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信息动态归集和智慧监管,全市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已达92%以上。同时,我局制定印发了《本溪市维保人员维保行为负面清单》,明确严重不良行为10项、一般不良行为24项,为规范维保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智慧监管应用,强化对电梯销售、安装、维保等环节的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推动使用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检测,确保问题整改闭环。

二、层层压实,拧紧责任链条

我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市电梯使用单位已100%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建立。2025年8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从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部门四个层面明确了职责要求。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局重点加强对弃管小区、物业频繁更迭小区的监管。排查发现,使用单位管理类隐患共计1454项,占总隐患数的48.4%,主要表现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技术档案缺失、资金投入不足、应急响应不畅等问题。对此,我局已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对接街道、社区,明确并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

在维保单位监管方面,我局完成了全市36家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发现问题24个,经综合评定,A级单位8家,B级单位21家,C级单位3家,另有4家单位因未实际开展维保业务未予定级。排查发现维保单位作业类隐患共计181项,占总隐患数的6.03%,主要表现为行业“内卷”和“小包维保”合同导致维保质量参差不齐。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指导物业、维保单位建立电梯日常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电梯安全装置、门系统、电气系统等关键部件的检查,对群众投诉的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接诉即办”,确保及时处理、闭环管理。

三、精准施策,织密风险防控网

我市现有在用电梯6153部,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1363部,占比22.2%,主要分布于平山区(366部)、明山区(749部)、溪湖区(163部)。排查发现电梯本体安全类隐患共计1363项,占总隐患数的45.5%,主要集中在控制系统失灵、门系统故障、主要部件磨损老化等方面,与前端维护保养和维修更换不及时密切相关。

建立“一梯一档”。我局已建立全市老旧电梯“问题清单”台账并动态更新,实现“一梯一档”动态管理。

健全应急机制。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体系,设立1个市级监控中心和6个县(区)级应急处置站,全市在用乘客电梯100%纳入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维保单位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接到困人故障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展开救援。

规范部件更换。我局鼓励维保单位结合物联网数据分析,明确钢丝绳、门锁、制动器等易损件的更换阈值,杜绝“带病运行”。

推行责任保险。持续保持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2022年我市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对乘客电梯实现全覆盖,今年将继续保持。

四、多措并举,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我局持续加大文明乘梯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及“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自媒体、融媒体等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率,扩大宣传覆盖面。2025年累计制作《文明乘梯 安全出行》《电梯遇困怎么办》等宣传视频4部,普及安全乘梯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力争形成“人人懂电梯、人人爱电梯”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督促维保单位规范张贴全市电梯应急救援标识,依托省电梯平台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和政策信息,畅通96315等投诉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导居民理性维权、科学用梯,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电梯安全共治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营造文明安全乘梯的社会氛围。

五、久久为功,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照专项排查建立的隐患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2998项排查隐患及2419项技术分析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实现真正的闭环管理。

(二)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全力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市住建局充分利用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契机,2024年、2025年累计更新老旧电梯190部、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2850万元,2026年计划更新350部。我局重点做好技术评估、施工监管、检验服务等配合工作。同时,协同住建部门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日常维护责任,指导街道社区依法启动维修资金,为电梯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维保单位信用监管。持续开展维保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完善“红黑榜”制度,定期在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公示评价结果。将维保人员不良行为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对严重不良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倒逼维保单位提升服务质量。

(四)提升智慧监管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老旧电梯中的应用,深化省电梯平台数据应用,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

)加强宣传教育与社会共治。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公开电梯检验、维保及信用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理性维权、科学用梯,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实践高度契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深化专项排查整治成果,推动电梯安全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智能化长效治理转变,持续筑牢电梯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乘梯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