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cjdglj-2026-0019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发展的提案》(第513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发展的提案》(第5133号)答复
李松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平台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平台经济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市虽无本地注册的平台企业,但已有美团、抖音、淘宝、拼多多等13家外地头部平台企业在溪开展业务,我市网络经营者主要依托上述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初,全市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总量达11300家。从发展态势看,2026年上半年网络经营主体同比增长39.03%,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二、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作为网络交易监管职能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原则,围绕优化环境、规范秩序、强化协同、保障权益等方面,持续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引导支持,激发主体活力。今年2月,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等19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培育平台主体、强化要素支撑、赋能转型发展、维护公平秩序四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一是聚焦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做好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本市监联〔2025〕2号),明确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围绕网售假冒伪劣食品、肉制品及保健品、充电宝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对属地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常态化在线监测。行动开展以来,累计监测短视频平台主播及网店1200余个(次),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宣传线索22条,督促外卖平台完成许可证超期、公示不全等问题整改12个。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5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网违法案件12件,涉及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多个领域,罚没款共计2.76万余元,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三是强化智慧监管。依托总局“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系统”和省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动态掌握全市涉网企业底数,强化网络违法线索处置。全市通过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系统核查处置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食品安全、涉嫌禁售限售等监测信息13条,处置率达100%。
(三)强化行政指导,压实经营主体法定责任。一是走访电商经营主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2家重点电商直播基地,开展“普法上门”活动。对粉丝量大、投诉集中的4家直播带货主体开展行政指导,结合投诉热点提出合规建议,帮助其防范经营风险。二是持续督促餐饮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主要外卖平台在本溪的区域负责人及合作服务商4次,指导餐饮平台开展自查自纠,传达平台责任、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政策法规要求,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开展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经营培训。围绕我市网络经济现状、网络经营合规依据及合规经营要点等内容,对我市5家涉及直播带货及电商的企业进行培训讲解,助力提升互联网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四)关注新就业群体,保障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外卖骑手权益保障。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实地走访外卖配送站点,摸排配送企业和骑手情况,督促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二是开展关爱服务行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措施》,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个私党工委等部门开展“情暖小哥·冬日送暖”“凝新关爱·夏日送清凉”等系列活动,及时传递组织关怀,增强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三、下步工作打算
您的提案为我市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全面做好《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宣贯,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聚焦直播电商等新业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违禁商品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线索核查处置效率,同时进一步优化电商准入服务,加强企业合规指导,持续关爱新就业群体,努力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