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1-0006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我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4218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3-17 成文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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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我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421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17 09:55:16 【字体:

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现在就您关于我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食品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助有着积极意义,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2015年,我市开始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广试点工作。2017年,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溪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本溪市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方案》(本食安办发〔201711号),倡导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行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在推广过程中也存在着小中型生产经营者积极性不高、推广模式单一、消费者知晓率低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17号),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食安领发〔20201号),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落实。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相关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重视,统筹推进。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督促有效落实:一是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出台了《本溪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意见》中,并明确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序推进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出台了《本溪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有效推进。三是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20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出台了《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考核指标纳入2020年本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工作之中,加大对县、区政府以及高新区的考核,确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有效落实。

二、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一是积极探索承保模式,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关于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与承保机构、金融单位进行探讨研究,在我市建立了由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承保机构推动、金融机构补贴,参保企业免费参保的商业运作模式,助推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工作。20201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本溪分行签署了《本溪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保障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运行。二是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支持。目前我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217户、食品餐饮企业5500户,食品经营企业13122户,集中配餐企业8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97家。三是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指导意见》(辽市监办发〔202019号),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本溪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本市监发〔202048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职责,压实了食品安全责任险部门责任。

三、狠抓落实,成效明显。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我局组织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领导、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上对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各部门交流了意见,统一了思想,有效提高了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识。二是大力宣传力度,提升了公众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印制了《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承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倡议书》、本溪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标识,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承保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餐饮企业张贴参保标识,向公众发放倡议书,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食品责任保险的认知度。三是积极推进,初见成效。市场监管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采取“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步推广”的原则,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市食品责任保险初见成效,270家学校(托幼机构)、机关食堂、集体配餐公司完成了自行参保。按照合作协议,市场监管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通力协作,在全市5000余户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00%全覆盖。四是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及时修订了《本溪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要组织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损人员保险理赔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并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沟通,巩固成果。我局在2021年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合作协议,加大部门沟通,完善联席机制,研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商讨对策与办法,共同引导、推动全市工作走上新台阶,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惠及更多消费者。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成效。会同保监部门、承保单位、金融机构等,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意义,提高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社会知晓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率先参保企业的示范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保,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管中按照“双随机”对企业进行抽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四是加大督导考核。将食品安全责任险纳入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中,并将其纳入2021年对县、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中,确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