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20-0003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多元化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的提案》(第3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7-23 成文日期: 2020-07-2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多元化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的提案》(第3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3 09:36:49 【字体:

樊丹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元化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为做好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的目标任务,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共治共享”基本原则,2020年底,全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落实,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食品药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

1、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查制度,围绕无证经营、药品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索证索票不全等突出问题,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制定措施、立行立改,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推动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告知承诺工作,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完善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体系

2、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推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三不”承诺等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行业协会、媒体、网络等渠道,正面积极宣传企业守法经营的“正能量”,树立品牌形象和示范榜样

3、加强部门合作,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探索高清视频探头和AI技术、大数据结合,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点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进入市场产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与信息化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推动农产品认证机构将农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相关认证范围,作为主要评价要求。

三、发挥食安委政府职能,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做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工作,建立部门间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

二是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处罚一是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粮油标准的实施应用鼓励树立区域品牌;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标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落实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集中用餐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五是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六是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七是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效率。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落实完善各类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探索开展全程追溯试点,创建认定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带动产地农产品追溯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推进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品药品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好食品药品企业日常检查责任,做到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监管档案规范化。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预警交流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检验检测的能力建设,农产品年抽检量达到1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年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按国家统筹),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按国家要求完成药品抽检工作。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五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扩充市、县、乡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

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校园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校领导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校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三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坚持“以网管网”,全面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促进网络餐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将保健食品“五进”宣传延伸到旅游景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重点防范老年人消费误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配合市卫健委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制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健全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