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19-0003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改进我市电梯安全和管理的提案》提案(第2009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4-30 成文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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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改进我市电梯安全和管理的提案》提案(第200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30 15:49:40 【字体:

民盟本溪市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电梯安全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针对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近几年,我市持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考核工作。从全市专家库抽调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质量考核。主要涉及维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维保作业人员水平、电梯现场安全状况及应急救援能力等。根据各考核组评价打分情况,综合日常监察和媒体监督情况,将我市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类评价,考核结论和等级评定情况已在原市质监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告。我市2018年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由高到低考核评价结果为:A级1家,B级 4家,C级14家,D级6家,整改4家。已经将不符合条件的4家维保单位淘汰出本溪市场。

二、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

经过有关委员的建议和原市质监局不断呼吁,经多方征求意见,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终于出台。《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加装电梯工作有了明确的政策支持。我局将根据方案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电梯安装、维保监管等工作。

三、探索电梯保险的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都只是停留在鼓励参保阶段,也没用针对电梯的类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样强制性保险。

监管部门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电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及检验许可进行核准;对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安全隐患的电梯依法进行封停等。所以监管部门无权强制电梯使用单位给电梯投保。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住建、保监等部门,借鉴广东、浙江、江苏等地成功经验,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积极性,广泛试点,大力推广,使电梯责任保险初步发挥市场激励约束作用,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本溪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抓好落实。

四、关于其他有关建议的答复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监管确保电梯安全,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市工作部署,今后的一段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处理好电梯安全投诉。一是不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日”等活动发放电梯安全使用小常识等宣传单,开展“特种设备进社区”、“特种设备进校园”等活动为群众宣讲电梯安全知识。二是协助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创作电梯安全使用动画宣传片,利用电视等媒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三是认真处理电梯安全投诉。对待每起投诉,及时进行现场核实,督促跟踪使用、维保单位进行整改,保证问题及时解决,并与投诉人积极沟通,向其解释宣传电梯安全的法规政策及安全知识,做到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2、贯彻落实《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一是开展对拟进入本溪市场的电梯进行评估评价工作;二是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对维保单位的人员数量、办公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隐患,将立即下达检验意见通知书,责令整改,从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三是明确各监管单位职责,解决弃管小区电梯等社会疑难问题。

3、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科学手段,整合升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引导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扩展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提高电梯智能监管覆盖面。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确保电梯监管、维保、使用等相关人员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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