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19-000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城区棋牌室管理》提案(第2133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城区棋牌室管理》提案(第2133号)的答复
王裕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城区棋牌室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棋牌室主体准入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棋牌室的设立没有禁止性规定,无需办理前置或后置的行政许可,经经营者申请,登记部门核准后给予发照后,便可从事经营;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设立的登记机关,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无权自行设立限制条件。
二、引导与取缔相结合
下一步,将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棋牌室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摸底登记。对全市棋牌室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我市棋牌室现状;二是引导办照。对从事棋牌室经营符合发照条件的,引导其办照合法经营;三是依法取缔。对教育后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