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4-0016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培育新兴业态加强对新兴个体经济监管力度的建议》(第309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培育新兴业态加强对新兴个体经济监管力度的建议》(第3095)号答复
尊敬的王岫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新兴业态加强对新兴个体经济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网络经济相对基础薄弱,没有本地电商平台,我市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主要是依托外地第三方平台及短视频进行带货经营。我市经营者主要借助美团、饿了么的外卖平台及淘宝、拼多多、抖音电商、快手电商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其中美团平台内约有商户1900个,饿了么外卖平台约有商户1400户,淘宝网店547个,拼多多网店201个,抖音电商网店605个,快手电商网店132个,京东网店55个,天猫网店28个,1688平台网店62个。)。
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一直坚持监管与扶持相结合,规范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对网络交易行为监管的同时,帮助新兴业态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健康发展。2023年开展直播电商调研工作,了解电商经营中所遇困难,为直播办理企业营业执照1份,协调解决库房困难2处,对电商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电商法律意识。
在做好帮扶的同时,加强对涉网交易活动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法活动。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的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及省市场监管局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我市网店、企业网站开展日常监测监管。协同公安、网信办等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专项行动。2023年共监测各类网店、网站4000余次,协查外地移交的违法线索7条,查办涉网交易案件6件。
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利用全国12315平台建立顺畅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直接通过电话投诉,也可通过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与经营者沟通解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在监管与扶持上发力,加强对网络交易的日常监测监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规范网络经营者交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同时对网络经营者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做好审慎监管、宽容执法,在规范的同时保护创业者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