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cjdglj-2019-0002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电梯监管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230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4-30 成文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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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电梯监管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23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30 15:29:41 【字体:

于长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电梯监管工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针对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我市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2018年工作:部署落实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年初制定了《本溪市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会议,布置电梯攻坚战任务,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省质监局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公司、大型商场的负责人参加的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时任董庆儒局长,亲自部署工作,要求要查清电梯的具体信息,摸清各类电梯的数量、投入使用时间、检验情况。要公开曝光一些质量差,故障率高的电梯,对不按规定进行维保的维保单位也要进行曝光,要加大对涉电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019年工作:一是结合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严格监督,针对隐患,将立即下达检验意见通知书,责令整改,从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三是充分利用科学手段,整合升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引导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扩展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提高电梯智能监管覆盖面。

二、关于探索电梯保险的管理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都只是停留在鼓励参保阶段,也没用针对电梯的类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样强制性保险。

监管部门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电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及检验许可进行核准;对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安全隐患的电梯依法进行封停等。所以监管部门无权强制电梯使用单位给电梯投保。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住建、保监等部门,借鉴广东、浙江、江苏等地成功经验,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积极性,广泛试点,大力推广,使电梯责任保险初步发挥市场激励约束作用,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本溪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抓好落实。

三、关于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的建议

经过有关委员的建议和我局不断呼吁,经多方征求意见,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终于出台。《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我市该项工作从此有了明确的政策支持。我局将根据方案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电梯安装、维保监管等工作。

四、关于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的工作。

近几年我市持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考核工作,从全市专家库抽调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质量考核,主要涉及维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维保作业人员水平、电梯现场安全状况及应急救援能力等。根据各考核组评价打分情况,综合日常监察情况和媒体监督情况,将我市每年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类评价,考核结论和等级评定情况已在市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告。我市2018年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由高到低考核评价结果为:A级1家,B级 4家,C级14家,D级6家,整改4家。将不符合条件的4家维保单位淘汰出本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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