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24-0017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重点 | 主题分类: |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重点
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重点
一、工作重点
(一)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严查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对自身资质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等作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通过编造用户评价、虚构交易数据、虚构流量数据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直播带货中,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制造直播间虚假人气,或通过虚构剧情、话题演绎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规制网络商业诋毁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依法查处组织利用第三方测评机构、“差评师”“水军”等进行虚假测评、发布负面评价等方式,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
三是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不兼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保护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傍权威”“傍科普”,以“补氧神器”“理疗神灯”等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制造容貌焦虑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产品功效、美容美体效果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是依法保护儿童、学生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使用误导性表述或夸大性用语等,对近视防控、视力保健产品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
(三)加大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严查重点领域商业贿赂。依法严厉打击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假借医药外包、产品推广、学术会议赞助资助、讲课授课等途径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重点查处教育领域学生餐配送、校服定制等活动中给付学校或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交易机会等行为。依法查处旅游领域给付旅行社或导游导购返利回扣等非法利益的行为。查处通讯服务市场中,为学校、商业楼宇等提供非法经济利益,获取交易机会等行为。
二是规范市场新型营销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重点查处家装市场利用“免费设计”“产品升级”等噱头进行虚假营销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文娱领域通过伪造票房口碑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依法查处旅游市场经营者通过虚假标注酒店星级,过度美化宣传图片或发布不实视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加大创新创造创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一是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查处员工、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者离职后,泄露、违法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有效运用“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载体,持续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创新示范建设,有效推动法律宣传、标准引领、对企指导、合规培训等举措,持续完善技术要素管理,着力推动企业产权保护。
二是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酒水饮料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的行为。
三是加强《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切实提升我省经营主体对公平竞争促进高质量健康发展的认知和了解。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形式、新内容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网络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指南、你拍我查系列活动的社会宣传,有效提升我市人民群众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3月底前)
完成公告发布、制作宣传文案等,做好“你拍我查”问题征集渠道建立等准备工作。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座谈交流、开展现场指导,积极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与媒体宣传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社会宣传渠道,为有效落实本方案做好各项准备。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30日)
各地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方案要求和措施,开展排查、监管、执法等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件,市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指导。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对各地对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全面总结,推广经验和典型,建立反不正当执法长效监管机制,突出工作实效。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统计表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