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2019年工商局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4-24 | 成文日期: | 2019-04-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9年工商局预算公开
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章草案。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依法授权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权限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1.本溪市工商局机关
2.本溪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3. 本溪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工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823.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24.1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68.32万元;
3.转移性收入31万元。
(二)支出预算1823.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92.45万元;
2.项目支出31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278.9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局原事业单位预算不再纳入我单位部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66.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局原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再纳入我单位部门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商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57.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1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工商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无其他国有资产情况需要说明。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工商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3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