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cjdglj-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2017年工商局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4-24 | 成文日期: | 2019-04-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7年工商局决算公开
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章草案。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四)承担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责任,组织查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广告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
(十二)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开展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服务。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工商局本级
2.本溪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
3.本溪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72.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50.7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0.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21.34万元,主要是银行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支出总计2572.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11.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30万元。
2.项目支出61.00万元,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31万元,执法办案专项支出3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工商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70万元,项目支出61.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0.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1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6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08.6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31.00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办公楼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基层单位办公设施维修维护,以及工商系统登记制度改革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等支出。
(3)执法办案专项3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执法办案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8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5.0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67.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0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0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38.1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7.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补贴30.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补贴。
11. 其他支出0.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4.88万元,主要是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公务用车使用,规范公务招待活动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18.22万元,下降25.57%,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比2016年减少3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招待费,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累计86人,0.7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1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34万元,比2016年减少30.75万元,降低8.5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年度预算,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工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商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支出。
15.执法办案专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5.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